強化“四個導向”提升人民政協政治協商水平
■胡海波
政治協商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二十大報告中強調,“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專門協商機構作用,加強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設,提高深度協商互動、意見充分表達、廣泛凝聚共識水平,完善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和委員聯系界別群眾制度機制。”這為各級政協提升政治協商水平指明了工作方向。新征程上提升人民政協政治協商水平,更好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理念,需要強化四個導向。
強化政治導向,把牢履職正確政治方向。人民政協是政治組織,政治性是人民政協的根本屬性。做好人民政協政治協商工作首先必須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和加強黨對政協工作的全面領導,認真履行黨對政治協商工作領導的政治責任,確保黨中央關于政治協商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上級黨委的工作要求在人民政協落到實處。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新時代黨的統一戰線工作的重要思想、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發揮政協黨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推動黨的主張通過民主程序有效轉化為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的共識和行動,不斷增進對中國共產黨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政治認同、思想認同、理論認同、情感認同。
強化人民導向,協商于民、協商為民。人民政協來自人民,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代表著不同階層、不同領域的人民。協商于民、協商為民是做好人民政協政治協商工作的內在要求,也是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理念的必然要求。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以民之關切為重點,以民之利益為落腳點,以民之所望為努力方向,通過開展人民政協政治協商活動,促進關心關愛傳遞下去,促進民情民意反映上來,促進民生福祉提升上去,有效引導界別群眾正確看待時勢,形成良好社會預期,支持和參與經濟社會發展,為經濟社會發展減阻力、添助力、增合力。
強化功能導向,做到商以求同、協以成事。人民政協作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要加強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設,發揮好制度化協商平臺功能和協調關系的功能優勢,做到相互尊重、平等協商而不強加于人,遵循規則、有序協商而不各說各話,體諒包容、真誠協商而不偏激偏執,形成既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協商氛圍。實踐證明,不同協商主體之間互動交流越充分,思想碰撞就越深入,意見表達就越精準,協商價值也就越能體現。要堅持把協商互動列為人民政協政治協商的必要環節,完善互動協商程序機制,不斷深化“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的實踐。
強化效果導向,以協商聚共識、以共識增團結。政治協商是凝聚智慧、增進共識、促進科學民主決策的重要途徑,做好人民政協政治協商工作必須著眼于提高協商實效,通過廣集眾智、廣謀良策、廣聚共識促進科學民主決策,更好把人民政協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要準確把握人民政協政治協商的主要內容,發揮政協協商特色優勢作用,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優化服務、強化保障,建睿智之言、謀務實之策、盡發展之力,做到協商于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加強政治協商成果的跟蹤、反饋、轉化,助推決策優化和決策落實。強化建言資政和凝聚共識雙向發力,完善工作機制,通過政治協商尋求最大公約數、畫出最大同心圓,凝聚共識、發展共識、轉化共識、增進共識,力求達到思想和行動上的統一,為實現共同目標形成“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的強大合力。
(作者為自治區政協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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