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政協協商與基層協商有效銜接的實踐探索
推進政協協商與基層協商有效銜接的實踐探索
——以環江政協“有事好商量”協商議事工作為例
□ 朱 琳
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75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中強調,要加強政協協商同其他協商形式的協同配合,助力完善協商民主體系。這為深化和推進新時代人民政協協商工作提供了科學指南。
近年來,環江毛南族自治縣政協以“有事好商量”協商議事平臺為抓手,大力推動政協協商與基層協商深度融合,在拓展民主渠道、豐富民主形式方面取得積極進展。
一、推進政協協商與基層協商有效銜接的難點
一是主體的協商意識不強。在環江一些邊遠山區,部分農村群眾還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導致思想不一致、行動不統一。比如,馴樂苗族鄉福壽社區急需修建污水處理池處理生活污水,但因為選址和賠償等問題群眾意見難以統一,導致項目難以立項。直到2024年在政協委員的組織下,召集村“兩委”干部、村民組長、群眾代表進行協商才解決問題。
二是協商的議事形式單一。目前,“有事好商量”協商議事室的協商以會議形式為主,基層群眾隨時會因農忙、外出務工等生產生活條件的影響,而出現不能及時面對面協商的情況。例如,大才鄉新坡村平治屯在開展建設標準化蠶房基地協商議事活動時,正值蠶桑產業農忙時期,出現協商未果的情況。直到今年5月,該屯村民在政協委員組織下,通過協商議事才最終達成建設協議。
二、推進政協協商與基層協商有效銜接的思路
(一)著力增強協商意識
群眾既是基層協商的參與者,也是基層協商的受益者,必須激發基層群眾的主人翁意識,提高參與基層協商積極性。比如,在“有事好商量”活動中,應充分發揮有威望的鄉賢、有素質的能人、有魄力的青年等優秀人才的示范帶頭作用,縱向引導基層群眾主動參與到基層協商之中。同時,縣級各部門與鄉鎮(街道)、村(社區)之間應深化橫向聯動,普及法律、政策等各方面的知識,提高群眾的各方面素質,進而提升基層協商質量。
(二)拓寬議題獲取途徑
一是聚焦黨政中心工作的大事、改革發展的要事、民生改善的實事、社會治理的難事,注重選擇切口小、關聯廣、與基層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議題開展協商。
二是引導政協委員下沉基層,在著力為民辦實事的同時,積極圍繞人民群眾關心的難點堵點問題,通過調研走訪、直接對話、會議醞釀等形式篩選議題。
三是向鄉村一線公開征集選題,依托政協聯絡工作站、“有事好商量”協商議事室等設立議題投稿信箱,及時、準確地了解轄區群眾訴求和建議,從中找準議題。
(三)發展多元協商
協商內容決定協商形式,協商形式服務于協商內容。應堅持“無調研不協商”原則,把握調研重點,并根據協商內容,運用會議協商、書面協商、網絡協商等多種形式,采取“會場+現場”“固定+移動”“集中+分散”“線上+線下”等模式,通過靈活性、實時性、立體化的協商平臺,讓基層協商活起來,與政協協商聯起來。對于一些臨時性工作安排、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可以采取溝通協商的形式開展,這種方式簡單易行、時短效高。例如,大才鄉平治屯“三微”(微菜園、微果園、微花園)改造項目,屬于臨時性工作安排,群眾代表在“有事好商量”協商議事室以網絡協商和溝通協商的方式進行研究討論、達成共識,“三微”改造如期推進。
三、推進政協協商與基層協商有效銜接的實踐探索
(一)堅持黨的領導,建強組織體系
堅持黨的領導,是確保人民政協工作正確方向的根本保障。推動政協協商向基層延伸,要充分發揮政協黨組和黨員委員的重要作用,在搭平臺、選議題、見成效、做評估等方面做足功課,協助黨委政府解決人民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今年以來,馴樂苗族鄉以“千萬工程”為抓手,通過黨建引領、協商議事、群眾共治模式針對“三清三拆”問題開展專項協商工作,與村民協商達成“戶分類—村收集—鄉轉運”垃圾處理模式,拆除違規廣告牌25塊,騰退土地用于公共設施建設,人居環境改善顯著。
(二)推進平臺建設,夯實工作基礎
在推動政協協商與基層協商有效銜接工作實踐中,縣政協通過搭建平臺、明確主體、甄選議題、規范程序、落實成果等環節,把“有事好商量”協商議事打造成黨委政府的“好幫手”、人民群眾的“連心橋”、委員履職的“新平臺”。
一方面,“有事好商量”協商議事室建設秉持“一室多用”原則,在不增加基層負擔的前提下,整合資源,靈活確定協商場所,構建起覆蓋鄉、村、屯的多層級協商平臺,破解“在哪協商”難題。
另一方面,堅持協商主體“多元化”,協商人員涵蓋政協委員、群眾代表、村屯干部和政府部門同志,解決好“誰來協商”的問題。涉及專業問題,則用好委員專業優勢和影響力,議專業的題、干專業的事、提專業的建議,把政協的人才優勢最大程度釋放出來。
此外,圍繞“協商什么”“如何協商”“成果轉化”等問題,做好做足議題精選、規范程序、落實成果的大文章,確保協商結果事事有落實、件件有回音。
(三)深化協商評估,提升協商質效
縣政協適時對本區域已開展的協商活動進行評估,深化評估結果轉化運用,推動協商質量提升。每次開展議事活動時通報上一次協商議事成果落實情況,通過黨政點評、委員評議、群眾評價和組織者評析等方式,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總結經驗、樹立典型,確保協商成果經得起實踐和群眾的檢驗。 (作者系環江毛南族自治縣政協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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